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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行股票有什么保证,企业发行上市需要保荐机构的保荐请问下保荐制度是指什么呢 搜

来源:整理 时间:2024-04-26 23:08:58 编辑:双城财经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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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发行上市需要保荐机构的保荐请问下保荐制度是指什么呢 搜

1、简单的说,企业上市相当于把股票卖给大众,那么企业是否符合上市要求、提供给的资料是否真实需要有人去鉴定、保证,即需要有人来“保荐”,类似于给企业做保。2、同时,企业上市后的一段时间,要有人来监督企业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这个也是保荐机构的责任之一。3、这个保荐机构由证监会来管理,需要取得保荐业务牌照。4、保荐机构“保”的范围比较有限,主要是保证企业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不误导。并不保证企业持续盈利或持续增长。
正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不符合则不能上市(以上交所为例)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总股本不得伤愈人民币5000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总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最近3年无最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5)本有要求的其他条件首次公开发行不一定能够上市。

企业发行上市需要保荐机构的保荐请问下保荐制度是指什么呢  搜

2,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筹资的问题

初始发行即IPO时,融资规模是由一级市场决定的。二级市场的股价,只会影响再融资的规模,比如定向增发,公开增发,这时候增发的价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时的股价
都是一级市场决定的,二级市场只是买卖烧饼的故事,就是两个卖烧饼的人无聊你假装两块买我的,我再拿两块买你的。你在十块买我的,我再十块买你的,路人看到以为烧饼还会涨凑热闹也进来买,最后烧饼炒到一百块,最后拿烧饼的人就亏了,因为又有另外一个人的烧饼才卖两块
如果你仅仅指一次性筹资,那么你的理解是对的。但是,问题是你不懂一级市场的存在目的是什么。是什么?是最大限度的卖出高价,也就是如何把自己的公司通过承销券商推销出去,同时还能保证以后有更多的融资机会,比如说增发,配股,以及在我国市场上特有的“大小非”、“大小限”将来(或者已经)的减持。
二级市场的动荡不会影响一级市场的融资,融资规模的确都是由一级市场决定的 ,但如果二级市场的表现不错,可以为公司再次增发股票奠定基础
是,发行股票就是为了筹措资金 并且同严格的意义上来讲 他还有个义务就是与投资人分享利益 既分红。就中国的a股来说,你可以认为是有筹措资金的权利,没有分享利益的义务。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筹资的问题

3,公司发行股票需要产生的因素是什么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是募集设立公司的方式,即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依据证券法第12条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首先要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即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符合法定要求的公司章程;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签订承销协议;应当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等。此外,还要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即授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但要经国务院批准。  证券法第12条同时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1)公司章程;  (2)发起人协议;  (3)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4)招股说明书;  (5)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6)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此外,依据证券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以上规定是对公司尚未成立时,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限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长期发展是好事,对股民权益是稀释因素,会产生利空股价的消极影响;非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是大事好事,对股市具有分流资金的消极影响因素。。。

公司发行股票需要产生的因素是什么

4,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要求和条件有哪些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应具备的条件:  已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包括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下称:“配股”)和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下称“增发”),除应当符合前述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2、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3、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4、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5、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6、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1、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擅自改变招股文件所列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组中进入公司的有关资产的财务会计资料及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发行新股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5,公司发行新股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述第二项限制。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股票上市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4)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6,我国目前股票发行的利弊

一、股票发行市场管理机制的利与弊:目前国际上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 一是“注册制”, 即所谓的市场原则; 另一种是“核准制”, 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在股票发行市场的管理手段上, 我国由国家计委、国务院证券委确定发行额度或上市规模, 这种做法存在许多缺陷:第一, 人为造成了股市供需矛盾和市场价格的不合理, 政府自主确定一个上市规模, 使股票供给不能随需求自由浮动, 造成供需脱节, 使股价在一定程度上失真, 市场投机盛行。第二, 造成股份公司之间不公平竞争。上市公司有融资便利及其它有利条件, 从而造成大量未上市的股份公司面临着不公平的竞争环境。第三, 按地区分配发行规模的方式, 使一些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无法上市, 而某些效益不好的企业, 却可由地方政府选择上市, 破坏了市场择优机制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二、新股定价机制的利与弊1997 年1 月17 日,中国证监会颂布的《关于股票发行若干规定的通知》中第5 条规定: 股票定价不再以预测盈利为基础, 而以最近3 年内每股税后利润算术平均值为依据。定价公式为: 股票价格= (最近三年实现的每股税后利润 ) ×预测市盈率。这种算法是使新股定价算法统一、公正, 其好处有: 第一, 避免了上市公司在发行过程中玩数字游戏, 而导致定价不透明; 第二, 摒弃了按预测盈利定价的做法, 将股价确定于公司的现有盈利水平基础上, 因而股价较为合理。新的规定也有不完善之处: 首先, 买股票是买未来, 而不是过去, 对一些高成长的企业来说, 只重视过去的盈利是不科学的。其次, 算术平均值不合理,因为最近三年中, 第三年的影响作用肯定大于前两年。三、股票发行方式与销售机制的利与弊:股票发行的销售, 通常可分为自销与代销两种,自销指股票发行公司直接将股票销售给投资者, 而不经过中介机构。随着我国股票公开发行的推进, 企业直接售股已很少见。代销指证券发行者委托专门证券中介机构代理销售, 代销又有包销、助销、推销三种方式。目前, 我国股票发行销售全部采用包销方式。包销对于发行公司来讲, 筹资时间短, 可以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对承销商来讲, 由于我国股市中股票供不应求, 因而风险较小, 采用包销方式可带来高收益。但是, 包销对于发行公司来讲, 成本较高, 而且随着股票市场“扩容”步伐的加快, 股票发行供不应求的情况会逐步缓解, 采用包销方式, 承销商将单独承担股票销售不出的风险。因此, 要逐步推广采用助销和推销方式, 以降低筹资成本, 同时, 可使企业与承销商共同承担市场风险。我国股票的发行方式, 目前采用的是“网上定价、抽签配售”和“全额预缴款, 比例配售”两种方式。网上定价是股价事先确定, 使其公开化, 透明化, 防止机构大户联手做市, 平等竞争认购新股, 使中小投资者也有可能申购到新股。但是实际操作中, 会出现下列问题: 第一, 资金雄厚的机构大户调集资金, 以多博胜, 导致中购量大大超过发行量, 因而中签率极低。第二, 许多资金来源于拆借资金, 得到利益会立即撤离, 这种投机资金反而将大量投资资金挤出市场。
1.网上配售不合理。应该发行时全部上网发行。2.抽签制度不合理。小资金与中号无缘,抽中的都是一些以投机为目的的大机构。中签后不是以投资为目的,因此在开盘日借没有涨幅限制大幅拉升派发,造成上市后股价虚高。3.要说利,只有一个,就是可以让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高价发行,快速上市流通。
说点利的话就是发行量可以很大,扩容速度很快。弊的话最要监督不到位
利是上市公司的股票能以高溢价发行,很快流通。公司原始股东、高管财富立即暴涨。坏处不用说了,是股民都知道。
现在的发行模式只有弊没有利,不断制造大小非,没完没了的上市流通.股市不会有好日子.

7,上市公司需具备什么条件方可发行股票

需要应有的条件!就像第一位说的那样!
如果是上市公司,那他一般都已经发行股票了呀!你问的是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吧?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如果是上市公司,那他一般都已经发行股票了呀!你问的是公司发行股票的条件吧?  股票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股票以筹集资本的过程。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同时,在股票发行工作开始前,还要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选择一定的发行方式。  股票发行人必须是具有股票发行资格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件》对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增资发行股票及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分别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公司发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种,同股同权;  (三)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  (四)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发起人认购的部分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职工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得超过拟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证监会按照规定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于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五;  (六)发行人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七)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原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司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重不高于百分之二十,但是证券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  三、关于增资发行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满足前面所列的条件外,还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得资金的使用与其招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并且资金使用效益良好;  (二)距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前一次公开发行股票到本次申请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证券委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定向募集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除了要符合新设立  和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定向募集所得资金的使用同招股说明书所述内容相符,并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距最近一次定向募集股份的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三)从最后一次定向募集到本次公开发行期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四)内部职工股权证按照规定发放,并且已交国家指定的证券机构集中托管;  (五)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1994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公司法》对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又重新进行了规定:  (一)前一次的股份已经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前款第(二)项限制。
条件一、如果在国内上市,则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自己可以去查两个法律。另外还要符合交易所的上市条件,才可以上市。条件二、要有合格的投资银行愿意保荐和承销。发行申请需要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同意。条件三、要有足够的投资者认购发行的股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公司可以成功发行股票并获得上市。如果只符合条件一,并不能保证可以发行,因为符合条件一只是发行的必备的硬性条件而已,也就是说最低条件。
条件一、如果在国内上市,则要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自己可以去查两个法律。另外还要符合交易所的上市条件,才可以上市。条件二、要有合格的投资银行愿意保荐和承销。发行申请需要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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