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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协议转让注意什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来源:整理 时间:2022-12-27 15:04:22 编辑:双城财经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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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至少需要关注以下这几个方面:1、要注意确定股权转让的主体,一方面,个人股东和企业股东作为出让人需要缴纳的税款是不一样的,另一方面股权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需要履行的程序也不同,例如对外转让股权的,需要获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2、签协议之前一定要对目标企业进行详尽调查,包括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法律风险等;3、调查所转让的股权有没有质押、隐名出资等情况;4、协议中一定要对交割事项作出详尽的约定,例如价款支付的时间节点、支付方式、股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义务人等等;5、要注意明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防患未然。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有哪些问题是需要注意的

一、相互保证和承诺股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要向接手一方保证:1.其主题资格没有任何违法行为,有出让股权的能力;2.保证所有本次转让股权中所涉及的文件合法有效;3.保证转让股权的完整性,没任何的担保、抵押第三方权益情况;4.股转转让合同中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需要保证该土地的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均为合法形式所取得,可以依法自有转让。5.转让股权一方应向接收股权一方保证初列举债务意外,没有其他任何负债;6.保证因股权交割之前所产生的法律诉讼或仲裁由出让一方承担;二、股权转让协议接收方向转让方作出的保证:1.主体资格合法,可以独自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相应义务或相关法律责任;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并有充足的履约资金和资产承担转让价款等事项。三、股权转让协议内容双方达成一致,确定转让条件:1.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书面证明;2.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3.评估结论已获资产评审中心的批准文件确认。4.股权转让一方要向接手一方提供股权转让所有的文件资料、法律文件、账目以及一些其他必要文件。5.有关合同要报相关审批机构核准。四、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份比例)及价格五、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和约定付款方式与时间。六、确定因合集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以及其他的费用承担。七、确定违约责任。八、设定不可抗力条款九、设定有关合同的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其他条款。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腾讯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众创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空间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时有哪些问题是需要注意的

3,股份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股份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了解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权机构。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能够顺利完成股权转让,实现交易目的。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股份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审计评估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当确认股权转让对价。一般来讲,股权转让对价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涉及国有股权转让,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聘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税务部门为防止股权转让方恶意避税,在股权转让交易中,可能会要求出让方按照被收购公司近期的审计报告中确认的每股价格确认股权转让的对价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或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权转让,转让对价应由双方综合公司成长情况、受让人对公司贡献等多方因素协商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公司经审计后的每股价格。股份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总价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股份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保证出让方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3)保证其合法拥有转让股权的所有权,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受让方还可能要求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状况做出承诺或保证。受让方保证:(1)其主体资格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具备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行为能力和授权,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股份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

4,股权转让声明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如果是出让方,最主要是注意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条件及时间点,和股权转让款支付的可靠性;二、如果是受让方,需要关注的内容比较多,最主要的几点如下:1、要确保收购的目的可以实现,就是为何要购买这个股权,什么最吸引你,要有合同条款可以保证;2、公司的或有债务问题,最后由老股东为公司的或有债务承担责任,可以考虑预留一部分股权转让款作为或有债务的保证金;3、公司的核心资产问题,要核实产权,有无权利负担;4、公司的人员安排,防止收购之后公司的核心人员离职,导致收购落空;5、收购的公司股权所有权有无争议,有没有隐名股东等情况。以上这些情况都是最核心的内容。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风险非常多,建议由专业的律师为您办理!
核心内容: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那么我们在股权转让中应该注意哪些的问题,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感谢阅读与关注! 新《公司法》第3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新《公司法》第140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记名股票的转让,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33条和第140条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结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修改、变更工商登记等事项是公司的义务。 公司董事负有及时办理的义务,公司的其他股东负有配合、协助的义务。公司未及时履行义务的,受让人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公司没有义务去监督或判定转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履行情况。转让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除有特别约定外,转让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和行动,往往不在转让方的控制之中。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的权利,转让方对此没有过错的,就不用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法院也不应支持受让方以上述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请求。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义务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的,受让方的权利可以通过起诉公司和/或董事得到法律救济。法院可判令公司和/或董事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 延伸阅读: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一般流程

5,股权转让受让方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二、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a、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b、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c、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d、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不存在拖欠土地使用出让金等税费问题,且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e、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并就债务承担问题与受让方达成相关协议;f、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一)、股权转让合同要明确约定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的违约责任,可以约定按逾期每日一定固定数额或者按照转让价款一定比例(如等同于银行贷款利率的万分之四)的方式计算违约金,加大对出让方违约责任的惩罚力度促使其及时办理变更。(二)、要及时和出让股东外的其他股东联系,了解他们对股权出让的态度,是否同意股权转让给股东外第三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等,必要时可要求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表决,实时监督。或者,由出让方对公司股东会同意股权转让作出承诺或担保。(三)、在前期意向性协议及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由于出让方的原因导致转让无法履行的,应当赔偿所发生的全部损失及评估、调查等费用。(四)、可以采取先办理工商变更再付款的方式来确保股权转让资金的安全。(五)、可以也约定出让方逾期不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属于合同重大违约,受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出让方应当返还全部已付资金并承担全部损失赔偿义务。(六)、可以办理由银行或者公证机构参与的资金第三方监管形式来支付款项。待工商登记完成后再由第三方将资金支付给出让方。(七)、前期的尽职调查要尽可能详细,调查的重点一是公司的主体合法性问题,特别是股东持有的股权合法性问题以及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中是否有限制股权转让的规定。二是公司的债权债务和资产、财务状况,可以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的关键是股东隐瞒或者未披露的债务问题。三是原股东的出资缴纳和验资情况,防止出现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的情况。(八)、聘请律师对公司合同及履约、行政、人力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对企业常见的合同违约、劳动仲裁赔偿等法律风险预先做出评估。(九)、和对方协商,预留一部分资金作为隐瞒债务或其他违约责任的赔偿金,或者约定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出让方应当继续承担责任并明确承担责任的方式。

6,股权转让协议有哪些需要注意求解答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当然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所以,必须关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的适当履行问题。在股权转让协议中需要注意的是:  1、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2、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6、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确定违约责任  12、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鉴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股权转让的合法性 (1)要确定转让人对该股权是否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是否有权处分该股权,这需要凋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档案资料,核实转让人是否登记在股东名册中,取得股权的方式是否合法。 (2)转让人转让股权是否存在法律障碍。主要审查转让人转让股权是否存在《公司法》禁止转让的情形,公司章程对该股权转让是否有限制性约定。 (3)注意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问题。为了避免因为侵犯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而导致股权转让无效的法律风险,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应当取得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二、对目标公司尽职调查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价值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为确定股权转让价款提供参考依据。 三、受让方的资信调查 就转让方而言,受让方的资信情况十分重要,这直接关系到合同曰的能否实现:在对资信状况并不十分满意的情况下,应当采取股权转让价款在短时问内一次性支付或股权转让款未支付完毕之前拒绝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方式,也可以由其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最大限度地降低转让风险。 四、相互承诺和保证 1、权转让合同的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本次转让股权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士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困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2、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也应向出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股权转让订立合同时,除应遵守《合同法》的规定之外,还应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股份转让作了些限制性规定,除了法律限制性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7,股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制度之一。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国有企业的革新及新《公司法》的修改与实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之一。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作为收购方的话需要注意做好对目标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工作。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2、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专业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其一,生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规定的条件)本次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关条件后生效;其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定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第一,直接出价;第二,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三,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第四,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四、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根据新《公司法》第71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不能分割行使。即其他股东对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只能全部购买,否则必须全部放弃购买,而不能只购买其中的一部分。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五、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此阶段应注意下列事项:1、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2、如果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3、为了保护受让方的权利,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目标公司因股权转让之前的行为被国家机关处罚或者被他人索赔时,受让方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解除合同,并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标准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六、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并不意味着受让方取得目标公司股东资格,新《公司法》第32条规定了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确认股东资格方面的对内、对外效力。从履行《股权转让合同》,合理保护出让方、受让方权利的角度考虑,这两项工作都应当尽快进行。此外,办理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和工商登记变更都需要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配合,如果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受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资格确认之诉。
股权转让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做好转让前的调查工作。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受让方一般对目标公司的内部财务状况及其外部的经营状况都不熟悉,而且对于项目本身的了解也可能过于表面、片面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受让方将处于极不利的地位。受让方在作出受让决定前必须对目标公司及项目本身作一定的调查。首先,受让方应对项目公司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进行审慎的调查与评估,包括其财务税收状况、对外签署合同的执行情况、房地产项目规划建设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状况等。同时,受让方还可要求转让方告知项目公司的情况,包括有关材料、债权债务等。其次,受让方还应对拟转让的项目本身进行审查。此审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法律方面的审查,如该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是否已经办齐、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是否已经设置抵押等。另一方面是项目效益的审查,即该项目规划、建设方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存在一些易于疏忽的隐患等。(二)公司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对于公司股权转让价款如何确定的问题,在我国公司法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中,并没有明确性规定和强制性规定。从法律性质来看,股权转让实质上也是一种买卖合同行为,按照合同法的等价有偿原则,应当对股权价值进行财务上的评估,而这个价值一般都会指向公司的净资产即公司资产负债表上的所有者权益数。但是,评估价值仅仅是一种评判和估计的价值,只能作为一个重要参考。在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中,往往连同项目一并转让,双方根据项目的进展和负债情况,对项目的各种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价格。所以,股权转让的价款具有不确定性,双方讨价还价在所难免。(三)对公司股权转让的交割时间必须明确约定。就转让双方而言,公司股权转让的生效以股权交割为准,而依《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权转让还必须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两者互相关系,可以当事人的约定为依据。有的股权转让协议明确约定自股权交割日起生效,交割后开始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像这样股权交割的特别约定并不违反我国法律强制性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转让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否则会使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形成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四)采取适当方式,预防债务风险。在股权转让中最大的风险就是目标公司的债务具有不确定性,转让方可能存在着受让方无法了解的债务,受让方因此面临承担无法预见的债务风险。实务中抗衡这种债务风险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保证金担保。保证金担保,是指在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中,将股权转让金留下一部分作为项目转让潜在风险和潜在债务的保证金。如果在协议签订后一定时期内,因转让方或项目公司的原因,致使受让方承担了额外的债务和损失,受让方有权直接使用该笔保证金予以支付。二是在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对外公告,以公告方法告知不特定的债务人。公告要在公众媒体上刊出,要给以一定的期限,公告的发布主体,最好是股权转让的批准或登记机关,至少要由转让方、受让方共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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